[日期:2016-03-07] | 浏览量:1010 | 作者:Hypnos |
1977洛杉矶警局所做的实验研究,一年之中实验了67件催眠的案件,包括杀人、抢劫、夜盗、性犯罪、爆炸、重大窃盗、杀人未遂、和破坏艺品等。
由研究人员完成实地的问卷调查,结果指出这些案件中的77.6%在催眠讯问期间又获得到新的侦查线索。除此之外,在为期一年的催眠讯问研究期间,这些案件中的16.5%因此得以侦破。
1977在洛杉矶市雪佛利警局对催眠侦查实验研究的结果表明:在完成50件的催眠讯问中,有90%的资料对案件调查有帮助。洛杉矶警察局在1974到1979年间计做了400件的侦查催眠,在成果报告上指出400件的催眠当中有80.2%件产生额外的信息,且其中获得有价值的信息占65.5%件,自一九七五年起在洛杉矶警局所做的催眠侦查计划的结果,在600件重大刑案中,由侦办人员提供测量的数据,有75%的案件于催眠期间产生新的数据。而这些新数据约有一半可做有效性比对,几乎有90%可被确证。
自从催眠在司法领域开发,因它有许多的缺失尚无法有效的加以控制,因而受到许多的质疑。然大部分的研究者均同意,依据已订定的准则,适当地运用在侦查阶段,特别是结合其它物证能加以确认,催眠破案是一项有价值的调查工具,催眠自十八世纪发展迄今,已有一段很长的历史。它一直被当做娱乐表演,直到一九五八年美国医药协会才正式承认催眠的教学与使用。而催眠破案在侦查上的运用,是始于一九六二年Bryan和Arons的大力提倡执法机关使用,美国内政部(NAISH)一九八八年集合美国与英国专家讨论后,召集警察首长订定出警方使用催眠破案的准则,以获得证人、被害者无法回忆的信息。而这种技巧的运用在短短十年间由于训练出近一万名的侦查人员,乃造成催眠在侦查上运用的急遽增加。且由于这项可回复记忆的技术,许多知名的重大刑案或悬案得以侦破。因此,警方在犯罪侦查上陷于胶着时,多了一项可运用的方法。
对罪犯的教育改造
造成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许多罪犯在犯罪前后都伴随着各种心理以及人格上的障碍在对罪犯的教育改造过程中通过心理咨询及催眠治疗能够进入服刑人员的潜意识稳定罪犯的情绪,让其意识到了引发其强迫意向存在的潜意识事件,使服刑人员能早日摆脱心理上的困扰,从而增强心理矫治工作的有效性,使服刑人员的不良情绪得到了排遣,心理问题得到化解,提高认识能力和心理调适能力,从而帮助更多的服刑人员学会自我心理调节的方法,早日改变不良的认知结构,建立良好、健康的心理结构,使遵纪守法、诚信做人真正内化为他们的自觉行动。中国从20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大力发展心理学,而催眠术的研究和作用,也开始走上前台,但中国公安机关在潜意识的运用上,仍然存在瓶颈,其使用范围和深度,仍然存在很大的潜力。由于中国已从静态社会转向动态社会,社会上的犯罪率开始增长,流窜犯和惯犯增加比率尤其明显,加上中国法律越来越尊重人的权利,这给一些犯罪分子造成可乘之机,而中国公安机关的破案手段,有点滞后于社会发展需要。所以,建议应该加大潜意识术在公安工作中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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